根据《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及电子注册实施细则》第四章第三十一条第(三)(四)款、安徽省教育厅严禁空挂学籍的通知精神、《淮南联合大学潘集校区学生管理规定》第二章第十八条之规定,经学校研究决定,对已报到但未在校的学生作出清退学籍处理,具体名单见附件。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:2025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。
淮南联合大学潘集校区
2025年12月25日